
作者:烧酒鹿鹿森更新时间:2025-09-17 15:05:59
苏见绮背了一个巨大的登山包从殡仪馆出来,天气炎热,她顺便去买了一瓶水。店主跟她搭话,问她背包里是什么好东西,她笑着说:“一堆破骨头。”当天,殡仪馆就爆出了尸体丢失的重磅消息。【死者秦之朗,男,20岁,四年前213连环杀人案受害者,尸体于半月前发现,已呈白骨化,现已从殡仪馆离奇失踪,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苏见绮关掉了电视,转身将这堆乱七八糟的骨头倒进了浴室里,进行清理,一点一点将秦之朗的白骨拼好。过程中,秦之朗的头骨突然开口:“阿绮,当年你为什么没有来见我?”苏见绮叹了一口,揉了揉黑眼圈:“这就是你夜夜托梦来找我的原因?”秦之朗没说话,只是阴恻恻地笑。苏见绮皱了皱眉,一巴掌打上去,他头骨落地。“秦之朗,别以为你死了我就会怕你,我说过,你永远只能趴在我脚下。”“……” 和前男友的尸骨h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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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朗仍然每天不重样的为她做着一日三餐,仍然用着那双眼睛无时无刻不在视/奸她。 却越来越黏人了。 有时候她还在洗澡,途中,浴室里的灯光会骤然熄灭。 黑暗中,他从背后抱住她,垂下头,鼻梁埋于她的肩窝。 最初的几次,苏见绮会被这种刺激弄得肾上腺素飙升。 但时间一长,她总是觉得缺点什么。 大概因为,秦之朗穿得实在严实。 他们之间总是隔着一些布料,无法完全肌肤相亲。 即便一番混乱的厮磨过后,他的衬衫会湿透,凸显出紧致而勾人的肌肉线条,他也总是穿戴整齐。 若不是她主动提出,他从不会暴露身体。 并且无声拒绝了她好几次共浴的提议。 苏见绮不知道他在介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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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穿越之初,以为自己手握种田剧本,平平无奇农家女,神农血脉奔小康。不想一朝画风突变,种田变修仙,她终于可以如愿当个小仙女了!可惜,苏仙女的灵根还没测,就发现现阶段的进展有些过于眼熟,她好像其实是穿书。这本书的气运之子大男主是她哥,亲哥,一母同胞的亲大哥!躺赢已经指日可待!等等,为什么她哥做的事情和剧情走向不一样?哥你醒醒!你可是要称霸仙界的未来仙王啊!不要放弃治疗!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烟波江南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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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