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2章(第2页)

瞬时,台下的掌声络绎不绝。

正经的问题过来,开始有不正经的提问了。

“那支持您追梦的,是美院的新生,今年的理科状元鹿听晚吗?”

聚光灯下,言璟的眸光像是固定到了台下的某处,笑意开始变得真挚温柔,“是啊,我的信仰。”

鹿听晚有些怔,骨血里的热血却像是被轻轻暖了起来。

无论在什么时候,喧嚣或者宁静,低谷或者高峰,他从未变过。

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也成了她的信仰。

有学生高声:“我们也想听听鹿学神的问答环节!”

鹿听晚是文化和艺考都是状元,意外放个新生代表肯定是够格的,但这是言璟个人的提问时间。

主持人欲言又止,“这……”

“行啊。”

言璟笑了声,略带警告,“问题把握分寸。”

奚柚碰了下鹿听晚的手腕,把麦放到她的手心里,意思明显。

鹿听晚眨了眨眼睛,似乎大家都在观察着她的状态,大家的目光定在她的身上,她还未说话,掌声就已经响了起来。

鹿听晚:“……”

说好的,她不是新生代表,不需要做演讲呢。

太秃然了。

言璟挑眉:“阿晚同学,接受提问啊。”

鹿听晚深呼吸,大大方方地站起身,“……问吧。”

学生提问:“大佬已经斩获了WERC的冠军,作为新生代表发言,已算成功。

那鹿学神在《深渊》里想表达的,自己做到了吗?”

鹿听晚握着麦,“我曾经也以为,我做不到。

因为这件事真的很难、很难,那天再重新开始画画的时候,我也问过我自己。

全国竞赛的总决赛名额,高考安稳又妥当,为什么我不要呢?”

一路走到现在,她面临了什么。

舆论,家长的反对,她放弃过全国竞赛,拒绝了名校Offer。

即便荆棘遍布,她也走在了这条路上。

鹿听晚:“励志一点告诉大家,虽然退了全国竞赛,但是我成为了美术联考的状元。”

“简单一点告诉大家,我坚持不下去的那天,”

鹿听晚笑,“他告诉过我,我可以。”

她抬眸看向聚光灯的方向,少年懒散地眯着眸,薄唇边的笑意温柔,看着她的目光像是带着难以言说的深情。

无论是和他在一起,还是开始追梦。

鹿听晚一字一顿地说——

“很荣幸,我从未后悔。”

沉寂深渊里,烈火滚过荆棘,火花腾烧夜空。

那像是他们想要度过的人生。

热烈的、汹涌的、生生不息的。

我们终究是我们,我们在小径之上。

年少轻狂,势不可挡。

-正文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京西往事

京西往事

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