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薇谢归更新时间:2025-06-22 21:53:19
于晚自闭孤僻,是个平平无奇的beta,而她班班长,是附中校草,年级第一,公认最强alpha洛白榆。他们本没有交集,直到于晚一书包敲到职中校霸脑后勺上救了他。从此附中学生都知道校草有个beta恩人叫于晚,并且校草对于晚十分照顾。看着课桌上堆叠成山,让于晚帮忙送给洛白榆的表白信,于晚:“……”不久之后,学校里出现传闻,实验楼出现了一位高等级omega,信息素等级极高,普通alpha被震慑到动都不敢动。实验楼紧闭的空教室内,洛白榆眼尾发红,额间的汗顺着颌骨滴落,干燥的唇紧紧抿着,明目张胆当着她面打抑制剂,于晚:“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于晚自认不是好人,锱铢计较,睚眦必报。但那晚一回头看见洛白榆苍白而脆弱的神情,还是放缓了离开的脚步。她本以为他们会分道扬镳,却没想到洛白榆低头将自己藏进了于晚颈项。至此,星星落到了于晚怀里。洛白榆从未觉得beta有什么不好,也没觉得alpha又有多好。但当他被高等级信息素勾出发情期,把自己的信息素一圈圈缠紧,牢牢箍在于晚身上,而她却漠然视之,岿然不动时,他突然恨极了于晚是个beta。 没人和我说他是个O啊[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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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上, 直播镜头上就是于晚和洛白榆相亲相爱的景象。 洛白榆盯她。 于晚扬眉:干吗? 既然是好朋友,她搭一下他的肩有错吗? 当然没错。 这个姿势,与其说是于晚将胳膊搭在洛白榆肩膀,更像是于晚将洛白榆搂靠在怀里。 于晚胳膊长腿也长,伸长的胳膊从她那一侧跨过洛白榆整个肩膀,手肘半搁在洛白榆另一侧肩头,戴着皮质手套的手、手腕,和被手套覆住的一部分手臂,从洛白榆肩头自然垂落,掌心朝内倒扣着,落在洛白榆胸前。 短暂的眼神交锋,因洛白榆惯常冰冷的视线,更像是两人日常友好的眼神交流。 观众们也终于注意到了于晚戴着黑色皮质手套的手。 【她日常生活中也戴手套吗? 】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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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穿越之初,以为自己手握种田剧本,平平无奇农家女,神农血脉奔小康。不想一朝画风突变,种田变修仙,她终于可以如愿当个小仙女了!可惜,苏仙女的灵根还没测,就发现现阶段的进展有些过于眼熟,她好像其实是穿书。这本书的气运之子大男主是她哥,亲哥,一母同胞的亲大哥!躺赢已经指日可待!等等,为什么她哥做的事情和剧情走向不一样?哥你醒醒!你可是要称霸仙界的未来仙王啊!不要放弃治疗!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烟波江南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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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