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觊觎他国

作者:挪有更新时间:2025-06-27 19:33:33

盛听淮作为圈里出名的“花花公子”,据说对于爱情的研磨很有一套。有次他被拉着吃瓜:“看到没,那是许家的公主,条顺盘正的顶级白富美,大把的富家子弟在旁边垂涎呢。”“你分析分析,许大小姐能看上我吗?”看到这位说不上多熟悉的青梅在相亲。他一双多情的眼眸微微带上讽意,轻佻分析道:“这种家境好的乖乖女,一般就是那些玩够了的渣男,用来联姻回来接盘的工具人而已。”许之澜措不及防之下,听到了他这样的评价。后来的一天相亲对象变成了盛听淮,两人面对着僵持。她率先开口:“不如各过各的吧,你只要身体正常能给孩子提供基因就行。”原本打算先发制人的盛听淮:“?”许之澜:“怎么就准你玩,不准我也有别的选择,双标狗?”盛听淮:“艹,哪个渣男把你脑子搞成了这样。看在从小长大的情分,我帮你套麻袋打一顿也不是不可以。”她目光慢条斯理掠过他,意有所指:“我们工具人都是这样操作的,你见谅一下。”后来盛听淮才知道,她这种按兵不动的才是爱情陷阱的最佳捕手。他装模作样地叹气:“我有点后悔。”许之澜看着他刚刚求好婚戴上的戒指,语调上扬:“嗯?”盛听淮轻掀眼皮:“早知道你不是个乖的,当年也不用因为怕祸害你躲得远远的了。”起初,许之澜觉得停留在原地的人是自己。没想到,这人同样觊觎了她很多年。 她觊觎你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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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觊觎他国》正文完结

林若意味不明道:“也有一种可能,他看我的同学们都觉得是我的老情人。” 许之澜:“……” 她没忍住弯起了唇角:“你们有考虑过同学们的感受吗?” 林若惋惜道:“算了, 看在钱的份上,还是不忤逆资本家的意愿了。” 她看起来依旧是先前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你跟苏安夏一起去吧,记得帮我跟老师们问声好。” 许之澜之前跟着盛听淮回过学校, 陌生感没有其它人那么强烈。 苏安夏好奇地打量着几经改造的教学楼, 发出微微的感慨:“变化好大啊, 我都要忘记我们之前是哪间教室了。” 闻言,许之澜思索了下指给她看:“那边看到了吗,玻璃窗碎过一块补上的,色彩有点不一样。” 苏安夏轻眨眼:“你观察得好仔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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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