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和清冷情敌同居后百度低绿枝

作者:低绿枝更新时间:2026-02-26 18:40:21

下本开《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求求收藏~本文文案:  世事难料。  秦欢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和昔日情敌程清姿成为合租室友。  没关系,秦欢安慰自己,虽然在一屋檐下,但努努力也能井水不犯河水。  没想到更难料的还在后面——合租第一天,秦欢撞破情敌紫薇现场。  她吓得夺门而出。  哈哈。  我肯定是喝多了。  不是?程清姿有病吧!  -  秦欢上某书求助,高赞评论:她不问,你不说,她一问,你惊讶。  很有用,两人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  某个晚上,程清姿忽然翻旧账:“你那天,弄坏了我的门,后来是我花钱修的。”  什么玩意?碰瓷来的。  温热气息呵在脖子上,秦欢听见程清姿清冷的嗓音:  “顺带一提,你那天吓到我了,以至于我性唤起障碍,你得负责。”  秦欢:……  后来。  程清姿在身下抖个不停,秦欢抬起手掌,靡靡水色被抹在程清姿漂亮的脸蛋上。    证据确凿,程清姿确实是来碰瓷的。阅读指南:sc,he,真情敌(喜欢过同一个女生)下一本写《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文案:1.  林溪十七岁时被接入沈家。  陌生环境,众目睽睽,她局促地攥着洗得发白的裙角,窘迫不安。  直到一只漂亮的手牵住她,嗓音如天籁:“你好呀,我叫沈颂安。”  沈颂安是众星捧月的沈家大小姐,亦是完美的代名词——成绩优异,事事都是第一,温柔体贴,没有大小姐架子,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女神。  偏偏这样一个天之骄女,会耐心陪她说话,教她写作业,甚至在她被欺负时,从来好脾气的大小姐第一次发飙。  更会在昏暗的灯光下吻她。   那些落在唇上、颈间的吻总是凉的,像蛇信子,林溪一边害怕,一边在战栗中沉沦。  她天真地以为这是爱情,直到鼓起勇气表白的那天——  “寄人篱下爱上主人?”沈颂安抬着下巴轻笑,“这和上学爱上老师,军训爱上教官,看病爱上医生有什么区别。”  大小姐神色依旧温柔,眼底却沁着凉意,“林溪,你这么缺爱啊?”  林溪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沈颂安闲来无事的消遣。  林溪头也不回地逃了。  她是很缺爱。  但她再也不想要沈颂安的爱了。2.  无聊好久的沈颂安养了个好玩的宠物。    瘦瘦小小的,见了她总发抖,沈颂安日夜养护精心照料,总算把人养得有了几分人样。  但人样太过,又太贪心,开始想要些别的东西。  她熟谙训狗之道,打个巴掌给个甜枣。  甜枣还没给出去,小宠物踹翻食盘逃跑了。    阅读指南:  追妻火葬场,大小姐真有病真疯批,he不换cp。 和清冷情敌同居后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和清冷情敌同居后百度低绿枝》17第 17 章

自费给班上学生买的。农村孩子没有学过羽毛球,学生们拿到手就随便打,也没什么正规场地,找块空地就能凑合一局。 程清姿手感不错,一直也觉得自己打得不错。 直到高中第一次跟秦欢交手,她输得一败涂地。 不仅输得彻底,打完还浑身酸痛,胳膊更是酸胀得厉害。岳雨桐在旁边看着,球网对面是看她不惯、明争暗斗的情敌,程清姿咬着牙,嘴上大大方方认了输,半句没提自己手臂有多难受。 可秦欢收了球拍走过来,半点不领她这份大方,只扫了眼她的右手,淡淡指出她握拍姿势不规范,顺带还嘲讽了她几句。 程清姿哪里肯认,当场就怼了回去。两人话不投机,脸上挂着笑,话里却全是实打实的嘲讽,若非岳雨桐在场,连这点笑都是多余的。 第二天,程清姿手臂疼得抬不起...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

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

苏念穿越之初,以为自己手握种田剧本,平平无奇农家女,神农血脉奔小康。不想一朝画风突变,种田变修仙,她终于可以如愿当个小仙女了!可惜,苏仙女的灵根还没测,就发现现阶段的进展有些过于眼熟,她好像其实是穿书。这本书的气运之子大男主是她哥,亲哥,一母同胞的亲大哥!躺赢已经指日可待!等等,为什么她哥做的事情和剧情走向不一样?哥你醒醒!你可是要称霸仙界的未来仙王啊!不要放弃治疗!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烟波江南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