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三春景更新时间:2025-12-18 16:55:13
女主视角:21世纪华夏打工人重生20世纪中叶美国,但17岁才在一场意外事故后恢复上辈子记忆。好消息,这时代不坏,除了少数高科技,她基本能过上现代生活坏消息,为了不再寄人篱下和上大学,她要和刚刚认识3天的男人结婚了啊...这...男主视角:一见钟情@¥%%*(……amp;¥!!!!!【恋爱脑是男人最好的嫁妆】嗯,不用被男女主角视角迷惑,主要还是日常生活和搞事业,女主会在20世纪60年代美利坚大展身手的。一直觉得美国20世纪60年代很有趣,是带着滤镜的旧时光,电视媒体、消费主义、人权、女权、垮掉的一代、学生运动、嬉皮士...粉墨登场。另外也很适合用来写女性向小说,一方面,那是最后的保守时代,此前50年代的美国甚至比40年代更保守,战后男性回归,社会丰裕,女性只能回归家庭,平权退潮。另一方面,新世界已经触手可及,将女性角色放在在这个时代,让她们突破时代的藩篱,又是那样顺理成章。 美国丽人196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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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看房时,这周周日的午后,她匆匆吃了点儿果酱面包,去看原定最后一所房子时,意外出现了。 那是一所位于格林威治村的公寓,所在街区在格林威治还是不错的,没什么无业游民,很多都是来纽约工作的外地人,换句话说他们都有工作。或是百老汇的钢琴师,又或者是刚起步的新人画家,当下只能接一些不那么艺术的活儿,同时还有制衣厂的女工、新婚的小夫妻蜗居于此...... 公寓所在的房子,和其他几栋房子大致围出了一个方形的天井(边长有70英尺左右)。四角间隙中有三个基本不能通过,只有一个角接着一条小巷,通往外面的街道。这种布局让丽莲觉得很有安全感——当然,前提是房子的门是朝天井开的。 实际只有一面两三栋房子的门是只朝天井开放的,丽莲喜欢这个,除了因为让人有安全感,还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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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穿越之初,以为自己手握种田剧本,平平无奇农家女,神农血脉奔小康。不想一朝画风突变,种田变修仙,她终于可以如愿当个小仙女了!可惜,苏仙女的灵根还没测,就发现现阶段的进展有些过于眼熟,她好像其实是穿书。这本书的气运之子大男主是她哥,亲哥,一母同胞的亲大哥!躺赢已经指日可待!等等,为什么她哥做的事情和剧情走向不一样?哥你醒醒!你可是要称霸仙界的未来仙王啊!不要放弃治疗!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烟波江南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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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