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鹿燃更新时间:2025-06-27 04:35:28
姜芙双亲亡故后便被养在姑姑家,不受重视,处处仰人鼻息。当她被丢去给只剩下半条命的北境质子冲喜的时候,旁人都说她是望族贱命,这辈子栽的彻底。可无人察觉她的甘之如饴,更无人知道她其实悄悄喜欢了崔枕安许多年。婚后,姜芙用尽心力照料伤病的崔枕安,原本破败的寒殿被她收拾的规整无尘,被磋磨的不成样子的崔枕安也重新恢复爽利。姜芙对现状意外的满足,终于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也再不必像从前那样处处看人脸色。可崔枕安却不这么想。在他看来,姜芙不过是朝廷派来的走狗,是无穷后患。所以他一边做出要同她相伴余生的姿态,一边暗自规划重回北境。他在此处受的屈辱每一笔都记得清楚,他誓要一笔一笔的讨回来!当后来崔枕安终寻了机会回归北境时,便理所当然的将姜芙弃之不顾,一去无踪。这一走,姜芙便被圣上迁怒,孤零一人无助赴死前才终明白,她这一生,始终是被人厌弃的......*昔日落魄世子重归北境后,如潜龙腾渊,势不可破,朝廷终难敌。崔枕安再归来时已成储君,才知当初被他视为细作的妻子在他走后不久便香消玉殒。在埋葬姜芙的荒冢前,崔枕安第一次心悸难平。*听人说太子患了心疾,药石无功,身边一个懂得医术的宦官深得重用。某日,崔枕安偶然发现,这宦官家中有个女子,竟长着与姜芙同样的脸。“殿下,您认错人了。”姜芙硬着头皮瑟瑟发抖跪在他的脚下狡辩。崔枕安阴冷一笑,踩在那宦官身上的脚又加了三分力,“哦?是吗? 姜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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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身居高位的要臣,哪里见过这般血骨人头, 又何曾被人拿着短刀威胁。 可好歹在官海沉浮多年,这点庄持还是有的,他微定心神, 想着既来人未一刀插他要害,看样子不是普通贼人,更像是寻仇。 可他这一生经手案事无数, 让他猜, 一时又好去哪里猜。 一句路老狗, 听得路青云心肝生火,他出身名门, 自小长到这个年岁, 也从未有人敢指着鼻子这般辱骂。 可寒刀在前, 再高的官职也救不了他, 只能强压着火气又问:“你到底是谁?” 颠沛流离这么多年,棠意就为了这一天这一刻,路老狗的反应与她从前想象中的一般无二, 一样的颤抖, 一样的惶恐。 她眉目一提,面露欢色, 忍不住将手里的短刀又朝他喉咙贴去,面容也压低了些,在灯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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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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