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百里花花更新时间:2026-02-12 02:49:49
/失忆症撩人不自知女x面冷心软分离焦虑病秧子男//日更,22:00/云昭患有失忆症,休学后辗转来了东城,两年才考下导游证。 有一次,来了个冤大头要她当导游。 那是位不良于行的年轻客人,病恹恹的,眉眼冷漠又疏离。 男人金尊玉贵,高冷沉默,云昭也识趣保持距离。 直到某天,她意外把发烧的他忘在医院。返回时,素来稳重的人已经把病房砸成废墟,眼尾通红质问她:“你到底还要离开我多少次?” 云昭冤枉:咱俩不是刚认识吗?!*离开旅行社后,云昭又当了护工。雇主是个苍白病弱的男人,位高权重,冷漠无情。一次,他不慎发病摔下轮椅,险些死在房间,还好云昭及时发现救了他。事后夫人问云昭想要什么感谢,云昭只当是自己职责所在,望着那张俊脸开玩笑:“不如慕先生以身相许?” 病床上的人面色铁青:“你想都别想。”云昭自知玩笑过头,打算辞职谢罪,刚溜到门口就被拦住。“我不是说过,你不准离开我超过五米?”电话另一头的人嗓音冰凉,咬牙切齿。云昭没敢说话,沉默良久,他哑声开口:“昭昭,我要你答应,结婚过后再也不把我忘记。”*慕家长子慕熙自小出类拔萃,天之骄子,但从患病后就销声匿迹,成为弃子。 八年后他再次出现,带着将要垮掉的子公司声名鹊起,带着新婚妻子回到权力中心。 下属总调侃他英年早婚,某次吃饭时,好奇问了一句:“您和嫂子认识多少年了?” 云昭笑:“就一年。”慕熙答:“七年。” 满堂震惊中,他神色坦然,垂眸望着手中银戒:“我和昭昭,从十九岁就在一起。” * 阅读指南:1.sc,he,男女生十九岁认识,开篇是五年后2.女主的记忆多为成片丢失,生活不会太受影响3.女主的失忆症会彻底治好,男主不能完全好但会好很多4.医学相关会尽量参考现实,但会有小说美化,女主的失忆更多是私设,请勿代入现实* 初恋万次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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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紧,心跳在几秒内攀升至顶峰,无法呼吸。 隋玥的怒火再也憋不住,直接快步朝他们冲来,慕熙迅速起身一把将云昭护在身后,他脸色瞬间惨白,胳膊死死挡住云昭,额头青筋都立刻冒了出来。 眼看隋玥的手高高扬起,后面一道人影闪过来一把抱住她的腰拖开,铆足力气的一巴掌好险落了空。 “沈斯安你找死!” 隋玥被沈斯安禁锢在怀里,她不顾一切挣扎,沈斯安硬抗着她的打骂,生生把她拉扯到旁边,立刻放开她去找慕熙。 慕熙的嘴唇早已发紫,他的呼吸已经暂停了,身体僵硬到颤抖,只凭本能牢牢把云昭护在身后,力气大到沈斯安都拉不开他。 云昭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拍拍慕熙的肩膀,嘴唇哆嗦:“放开我吧,慕先生,我没事……” 沈斯安熟练从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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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穿越之初,以为自己手握种田剧本,平平无奇农家女,神农血脉奔小康。不想一朝画风突变,种田变修仙,她终于可以如愿当个小仙女了!可惜,苏仙女的灵根还没测,就发现现阶段的进展有些过于眼熟,她好像其实是穿书。这本书的气运之子大男主是她哥,亲哥,一母同胞的亲大哥!躺赢已经指日可待!等等,为什么她哥做的事情和剧情走向不一样?哥你醒醒!你可是要称霸仙界的未来仙王啊!不要放弃治疗!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烟波江南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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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