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空穿梭手机》。 这本书金色写了将近两年了(差十天满两年)。四百二十多万字,七百多个日日夜夜。这其中有过为它感到心烦折磨的时候,也有过写情节写得自己傻笑、激动不已的时候。 可以说我为它放弃了非常多的东西,当然,它也给了我非常多的东西。 大多是好的东西。 它也让我成长了非常多。 总的来说这本书陪伴了我这么久,它的每一个地方都是由我塑造的,我对它的感情是很深的。显然比任何一个读者对它的感情还要深——本质上金色也能算这本书的读者,但我的特殊在于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都由我亲手写下,每一个人物,每一段故事都由我思考创造;读者们在每一章上面停留几分钟,金色要花两三个小时甚至更多。 …… 完本这件事,金色也...
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险胜,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薛庭笙???薛庭笙起于微末,醉心剑道,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无师无父无手足,生理知识基本为零,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而且还要死了,她慌得一批,四处求仙访药,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她握着沈少爷的手,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你只管安心养胎,万事有我。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
...
...
身为一个佐樱黑的读者,穿成小樱怎么办?当然是要跟二柱子离婚啊!可是看着现在才六岁的二柱子,她陷入深深的思绪。她是要先将二柱子搞死,然后被岸本的亲爹满门抄斩。还是先转头去按着主角跟他结婚,省略你追我逃好几百集祸害整个忍界的剧情,提前进入你我他都幸福的大结局?啊,好纠结。叮,你的系统已经到账。什么系统?是一拳崩碎忍界,还是抬脚吊打斑柱大筒木?或者能回家了?亲亲,我是一款专注推进佐樱感情的恋爱系统哦。滚球吧你个邪教,她就是饿死了,被人打死了,都绝对不可能再吃佐樱这一口饭。那,要不一起她!...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