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装乖

作者:八宝粥粥更新时间:2025-06-23 05:54:03

许栀长得很美,眼角下有一颗红色的泪痣。所有人都觉得,就是世上最美好的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她。但只有许栀自己知道,其实她有多么睚眦必报,阴狠毒辣。欺负她的那些人,她会十倍百倍奉还。乖乖女是她装的。她披着这副伪装,只是为了,再见那个人的时候,自己看起来还是美好的。但她不知道的是——当她将另一个女孩逼到墙角,轻拍她的脸,勾着唇笑,“再有下次,下场会比这更惨哦。”拐角处,懒懒倚着墙的少年哑然低笑。啊……原来她没那么乖啊。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可以靠近她,不用抑制心动。许栀没想过自己的真面目会被陈赐撞破。从那一天起,原本一直跟她保持着距离的陈赐,像发了疯的恶犬。无时无刻都想着要怎么把她吃干抹净。许栀从来没有谈恋爱的打算,她的内心竖着高墙,外面生满了刺,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可陈赐硬闯了进来,摧毁了她的高墙,告诉她可以收起自己满身尖利的刺,因为他会好好保护她。他还拉着她去到他的世界,让她被满腔浓烈的爱意包裹,让她知道有一个人愿意爱她的一切,永远不会抛弃她。陈赐的确是发疯的恶犬,是总强吻她的混蛋,但更是她生命里的光。可有一天,陈赐却对她说说,“许栀,你才是照亮我世界的人。”许栀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早七年之前,他们互相就以一束光的模样照进了对方的世界。———是光与光的重逢让在黑暗里踽踽独行的他们,将彼此从深渊里拉出。从一抹光,成为彼此的太阳。 装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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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乖》第73章 全世界你最重要

不让她睡觉,折腾到天亮再放过她。 虽然这让他也忍得尤为辛苦。 但没关系,他必须让她知道她错了。 他这个男朋友不是摆设,不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成为她的依靠, 不需要她伤害自己。 许栀也是很后悔,除了因为嘴都被亲肿了, 也因为伤口快把她给痒死了。 十天后伤口都还很痒, 弄得她期末考都有些心烦气躁,最后考了生平以来的最低分,但也还是第一。 陈赐这次考到了第二,虽然跟她之间还有好几十分的差距,但已经很厉害了,再努力一年, 应该是能跟她考同一所大学。 于是, 在拿完通知书往回走的路上,许栀开始思索他们要一起考哪所大学,清北是不去了, 会碰到以前七中的人,陈赐也不一定考的上。 她觉得他们可以去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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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