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醒野更新时间:2026-03-27 08:15:17
诸伏警官重生了,再睁开眼,他回到了雅文邑还没为他而死的那一年。彼时他们正表面热恋,他警惕着那个危险的代号成员,也斟酌着自己在这段关系中究竟能获益几许,却从未料到,未来某天对方会一手揽下他的罪责,顶着叛徒之名毅然决然替他死在天台上。重生后,悲剧还未上演,而他知晓未来的一切,知道怎样走才是最优解。一切顺利,直到重生后第三天夜里,躺在身旁的雅文邑用匕首死死抵住他的喉咙,阴沉质问:“苏格兰在哪?!”*诸伏警官重生了,重生在了雅文邑最爱他的那一年。坏消息是,雅文邑只认那一年的苏格兰,并且坚信重生归来的他是个冒牌货。撞破他的公安身份后,雅文邑更是认定,他是顶替苏格兰的身份潜伏进组织的卧底。为了稳住雅文邑,不得已,他只好威胁说:“如果你不配合我的话,那真正的苏格兰可就……”正如雅文邑在三年后甘愿为他而死一样,最终雅文邑放下匕首,为了三年前的他妥协了。*雅文邑(咬牙切齿):他大爷的这个条子演得还挺像,等我救出苏格兰,看我不把他大卸八块!诸伏警官(汗流浃背):三年前我是什么样来着,三年前三年前三年前……死脑子快想啊!!+重生不等于爱上,感动有些许,心动无。+随手摸的短篇,起到一个摸鱼的作用=v=+这周去爬山,隔日更,随写随发,具体更新时间四月回来再定——3.23留。 你也不想苏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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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雅文邑绝口不提怎样处置那个雇佣兵,就像刚刚死里逃生的不是自己,转危为安后第一反应是检查匕首,他的表情大不好看,但还是抬头对琴酒说了一句:“谢谢。” 琴酒嗤笑,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托你的福,某人又要高兴了。” 雅文邑扯了下唇角,只看出了嘲讽,没再接话。 诸伏景光有意无意插进两人之间,检查过雅文邑的手,伤口很深,已经能看到骨头。 “你的手必须立刻处理!” 半搂着雅文邑离开时,正跟手底下的人做部署的琴酒突然朝他们说了一句:“你有段时间没回去了,注意分寸。” 这句话只会是说给雅文邑听的,全场也的确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懂,诸伏景光配合雅文邑停下脚步,扮演着一个沉默不多嘴的恋人和任务搭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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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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