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听海潮更新时间:2025-06-27 19:35:17
事实上,我原本是个人类,普普通通的人类,丢到人堆里找不到的那种。但我切入了传说中的“后室”。当你在错误的地方进行“切入”时,就会进入后室,也许是因为摔了一跤,也许是因为一头撞在墙上,也许是因为滚下楼梯,甚至可能你只是平常地走了几步……后室是由许多层级组成的庞大空间,里面充满了危险的实体、奇特的规则和环境。相对于后室,普通人所在的这个现实世界,就是“前厅”。后室中所有人类,都被称之为“流浪者”。大概率再也回不了家的——流浪者。而我幸运地回到了前厅。尽管我已不再是人类,我的口中布满利齿,无论我写下任何信息,最后都会出自本能地加上一个=(完全出自本能,因为我变成了一只“扫兴客”。众所周知,在一场由找乐子的派对客所引发的屠杀事件中,扫兴客这一实体族群在后室中被认为已经灭绝,这一事件被知情的流浪者称之为——享乐战争。也许因为我曾是人类,我并不害怕杏仁水,这帮助我在那场战争中存活下来,失去所有的同胞与朋友后,我终日在不同的层级中游荡,直到我抵达了传说中的level9223372036854775807……当你已经体会过一次死亡以后,在高处向着云雾纵身一跃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勇气。就写到这里吧,我十分珍惜现在的生活,好消息是,我在哥谭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罗德·曼迪斯=( [综英美]我是一只扫兴客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监督者A提出什么提议,卢瑟都点头赞同, 并向M.E.G.捐赠了大笔财产。 送走了一头雾水的M.E.G.众人后, 莱克斯·卢瑟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在大庭广众之下披露了自己的所有罪行。 然后, 他去自首了。 这短暂将公众的注意力从后室移民冲突身上转移了过来, 要知道, 莱克斯·卢瑟曾经还竞选过总统, 是名副其实的公众人物。 这就自爆了? 所有人都不敢置信,但这一切又是这样真实地发生了。 ———————— “菲利亚。”布鲁斯感到很头疼,“你不能这样滥用自己的能力。” “但他控制了超人, 想要攻击我,我仅是自卫而已。”菲利亚满脸无辜地往嘴里塞着果蔬脆片。 “你杀死了他。”...
...
苏念穿越之初,以为自己手握种田剧本,平平无奇农家女,神农血脉奔小康。不想一朝画风突变,种田变修仙,她终于可以如愿当个小仙女了!可惜,苏仙女的灵根还没测,就发现现阶段的进展有些过于眼熟,她好像其实是穿书。这本书的气运之子大男主是她哥,亲哥,一母同胞的亲大哥!躺赢已经指日可待!等等,为什么她哥做的事情和剧情走向不一样?哥你醒醒!你可是要称霸仙界的未来仙王啊!不要放弃治疗!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如果您喜欢穿成气运之子的亲妹妹烟波江南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
...
...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