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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世界又在八卦,它们不累吗?
救世主,救世主的下文,救世主到底是什么模样,什么时候会出现,带领受苦受难的人们走向光明。
图书馆里,一本艺术画作百科厚度砸死人的程度,双手搬砖从墙面卸下,移置平坦的桌面,手指小心翼翼地翻开书页。
手机的定时闹鐘设定完成,接续的往后进行的行程排满。
「看这个有什么用?」
鬼怪妖精附在国中小男生的身上,衝出口的臭气熏着空气寧静。
「写小说也不会得奖。
」臭气叠加的话语。
出自同一人。
?????(施展)
需要净化空气氛围,放置桌面的手机内定时闹鐘即时发出声响,按下静音后,桌面上的私人物品充电线,纸笔等着手收拾。
来自异端世界专属提醒。
「他要过来了。
」脑中清亮地嗓音,字字清晰提醒。
异端世界分类一派帮助我,一派旁观看发展。
这一场比赛?见证?你逃我追的剧情?
跟人间群眾疯子说上千百遍也没有用,人间名言中的名言,「装睡的人叫不醒。
」
不需要明说,也不需要证明自己看得见神明的外貌,也不需要生气辩论爱情的模样。
双手搬砖般警慎将百科书籍放回墙面书架上,收拾好桌面乾净,轻轻地闔上椅子,我来到这里不是屁股久坐黏在位置上,这个位置就专属于我,展现十成十的无赖。
人间的群眾疯子越是看不惯我不跟某人交往是一件很蠢的决定,不知道对方用情至深,是专情地难得一见的好男人。
好男人~~欧~~。
异端世界里的八卦,人间的群眾疯子能踏入吗?
我在两个世界游走,怎么就没有看到其他地活人在异端世界游走,自己是异端世界的凡人同时接受自己确实没有疯。
一边异端世界的说法,一边人间疯子的说法。
我还好心灵够强大,左耳进,右耳出,中间有个好用的东西叫做脑。
显然眾神的见证及保护让我可以任性在两个世界游走。
红衣女的提示,在更早之前。
我真实没有疯才能成为现在的我,异端世界里的人间凡人,人间里的异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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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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