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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语咋感觉这声音有点熟悉,细细想了想,眼神中闪过一丝光芒,原来如此。
夜语转过身来装作很愤怒的样子看着语语,“哎,我说你学什么不好,非得学抢劫的,而且拜托你也学好一点行吗,就这点把戏来唬我,切真是小菜一碟。”
“嗯?学抢劫?谁学抢劫,是你自己做贼心虚吧。
还说什么要我放过你,真的是,怕成这样还说对你小菜一碟。”
夜语不屑的看了语语一眼,“切,我那时故意逗你的,难道你以为我真的我会相信大白天的会有抢劫的拿着枪在校园里抢劫啊,而且也不看看是抢劫什么人,我都敢抢,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语语用一种很鄙视的眼光看着夜语,“这么厉害啊,了不起啊,了不起,不过,我没兴趣去了解,问你,你为什么要在论坛上发帖说和云海逸清pk?”
语语其实并不知道发帖的人是谁,只是随便问问。
“嗯?你知道了?怎么?不行么?”
“行当然行,但是不要在帖子里面写上关于我的东西,还为了校花姐姐pk,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真的是不知羞耻,乱毁别人清白。”
“哎,这里我要澄清两个事,第一,我并不知道发帖的人是谁,不要问我他为什么会知道pk的事,第二,咳咳,我是合法公民,似乎有权利发表言论吧,那样也算毁了你的清白?不过也不关我的事,因为不是我发的帖,真佩服学校的狗仔队啊,速度真快。”
语语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夜语,自己都成帖子的主角了,他竟然还在旁边说风凉话,哦,不是,说的坏一点,她就会被人认为是罪魁祸首。
为什么呢?两可恶男pk的原因是什么?为了校花姐姐。
“喂,我说,现在全校的人都知道你们两个是为了我而pk的,我以后一出门不会被你们那些疯狂的追求者给围攻啊。”
“切,那我就不管了,不说了,我还有事去,反正这擂台pk是注定了的,嘿嘿,你就等着吧。”
“严重鄙视你。”
关于书名更改通知,亲,书名即将更改为《王牌校草太冷血》,内容上基本不会有很大变化,请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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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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