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默没有学马叫兽的动作,他将伞全举在了谢岚的头顶。
谢岚弓着腰,怀里紧紧抱着她的帆布袋,一手压着快要造反的裙角。
两个人一先一后上了车。
陈默已经从头到脚滴着水。
车门关上。
窗外大雨滂沱。
车内他们相视一笑。
谢岚的裙角也湿透了。
她整理了一下裙子,“真不该穿这个的。”
一侧首,看到陈默正在抹脸上的水渍。
他的刘海濡湿,一绺一绺贴在前额上,不过他眉骨很高,那些沿额发流下来的雨水,基本会顺着眉骨和鼻梁分三路蜿蜒而下……倒不怎么遮住眼睛。
双眼从未有过的黑亮。
“去哪儿快说!”
司机是个女师傅。
两个人如梦初醒。
“嗯……”
“女人街。”
谢岚回答。
女师傅很剽悍,一脚油门下去,车子发飙一样冲出去。
瓢泼大雨砸落在车身上,任两片雨刷再怎么卖力工作,挡风玻璃上仍然一层朦胧的水膜,马路上的车与行人,都成了一个个模糊的影子。
这样的天气,生意想必一单接着一单,所以她开得很急。
踩油门,加速,急刹,循环不止,车内的人摇摇晃晃。
无意间扫了眼后视镜,她看见后座上的两个年轻人——
男孩子握住了女孩子的手。
一秒,两秒……
女孩子又轻轻抽了出去。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女师傅笑了笑,谁不是从这种年纪过来的呢?
车子转过几个弯。
谢岚想起什么,从包里拿出陈默的手机,递给他,“你一会儿还回朱叔叔家么?”
陈默嗯了一声。
“车能开到楼下,别把手机打湿了。”
这很重要么?陈默五脏六腑都在叫嚣着,再试一次,再试一次,要么直接开口吧?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哦。”
这儿环境不大好。
他接过手机,塞进牛仔裤兜里。
有点紧。
“对了,你手机号多少?”
谢岚轻声问。
“你居然到现在连我手机号都不知道……”
他有点郁闷。
“上次想找你,才发现的。”
“你找我?”
哦……他想起来,肯定是那个晚上。
他又重新拿出手机,在屏幕上按了一串号码,“喏,这个。”
谢岚凝视了会儿,点点头。
“你不拿笔记?”
“不用。”
谢岚手指点了下额头,“电话号码都用这里记,可以锻炼记忆力。”
“……”
什么人啊这是。
谢岚笑,“骗你的。”
“……”
“11个数字而已,想记自然能记得住。”
想记……陈默的手指又爬了过去。
一个猛烈的急刹——
两人都往前一扑。
趁人之危,陈默迅速拉紧她的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