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操……你别骗老子。”
马一川勾着他的肩膀,“兄弟,信我,师太动了凡心。”
作者有话要说: 傻舵主,你学到了吗?
第24章第二十四章
经过恋爱大湿马叫兽一番教育,陈默回到包房后,暗中观察,越看越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
江曦麦霸时刻,谢岚会不时看她。
韩宇和陆非明恶搞耍宝,谢岚也会盯着他们笑。
甚至夏冰和马一川眉来眼去地合唱,谢岚都不太避讳,该笑笑,该鼓掌鼓掌。
看得出来,她正慢慢融入这个氛围当中。
唯独陈默倾情献唱时,她全程低头喝水吃瓜。
这还不是心里有鬼?
马一川嘚瑟地飘来一个小眼神。
陈默心领神会。
兄弟,神啊。
一般一般,事成之后,记得请我吃饭。
好说好说,吃啥你定。
陈默现在胸有成竹。
一旁无辜的谢岚完全不知道这俩人在对什么暗语。
他们唱了三个多小时,夏冰说:“我该回去了。”
此时已近十点,有的女孩子家里管得严,确实不能在外面玩太久。
江曦:“还没唱够呢,再玩一会儿?”
都快成你专场演唱会了,还没唱够?
夏冰说:“不了,我爸刚打电话来催了。”
“行。”
人多不好办事,陈默也很急,“今天就到这吧,下次再聚。”
买单的大佬发话,没人再厚脸皮赖着。
一行人出了包厢,陈默径直去大厅的前台付账。
谢岚暂时和夏冰马一川走在一起。
KTV里闹哄哄的,这些人都没注意到外面惊天动地的暴风雨。
陈默付完钱,转身,看到谢岚。
她五官精致平和,奶白色的肌肤被灯火染上一层柔光。
一张干净而没有修饰的脸,白衬衣,蓝布裙子……
即便走在夏冰身边,都有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独特气质。
等、等一下……
裙子??!
!
!
她居然破天荒穿了裙子!
什么时候的事?自己怎么完全没注意到?!
他又想到马一川的话,莫非今天是个机会?
“咳咳。”
火眼金睛马叫兽站在他的面前。
“稳住啊,兄弟。”
陈默回过神来。
“操。”
整天调侃我,有完没完?泡到个夏冰了不起啊?
谢岚才是宇宙第一大boss好不?不信你试试?
算了,你没机会试。
这傻逼内心戏真多,马一川吹了个口哨回应。
不知谁喊了一句:“哎呀,好大的雨!”
“天黑就开始下,一晚上没停。”
前台的人说,“没带伞吧?”
“没。”
“没。”
“带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