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第2页)

“是要买一套的,我现在睡床垫呢。”

他一脸坏笑地凑过来,“这个我不懂,你挑。”

不就床单被套么,谁怕谁啊。

谢岚心里翻了个白眼,给他挑了一套深色的,“这个你别不洗就扔,太浪费了。”

“那你给我洗?”

谢岚周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开玩笑的,我周末去买个洗衣机。”

这家伙话挺多嘛。

怎么在学校凹出个生人勿近的人设?

陈默又去货架上狂撸了一通毛巾,沐浴露,洗发水,牙刷牙膏……然后画风一变,两个马克杯,两双拖鞋,两对抱枕……

俗称安家式购物。

安家……还成双成对地买,谢岚面上一红。

“你别买那么多,我们拿不下。”

陈默依依不舍放下电饭煲……

目测再不悬崖勒马,锅碗瓢盆都得一齐上阵了……

“那行,反正你每天中午都得来。”

谢岚正色,“我是来给你补课的,不是来给你当保姆的。”

陈默挠了挠鼻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怎么样,语文有进步吧?”

“…………”

傻逼。

一点多,他们提着大包小包开始往回走。

路上已经能看到背着书包上学的学生了。

“快点,要迟到了。”

谢岚哼哧哼哧。

“给我。”

“嗯?”

他把谢岚提的东西全接了过去,跟他手上五六个塑料袋扎一起,打了个结。

最后就留了两个抱枕给她,“走。”

谢岚懵在原地。

“干嘛,没见过天生神力啊?”

“……”

谢岚不吭声,不自觉地将胸前的抱枕微微往上抬了一下,遮住下半张脸。

“怎么了?”

“高成哲。”

“谁?”

“我们班的……”

时间紧张,他们边走边说。

“哦。”

“我想起来他好像也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跟他爸妈一起。”

“那又怎样?”

“……”

“你怕被人看见?”

是心虚。

“怕什么,你不是来给我补课的么?”

呃……语塞。

“思想不纯洁。”

陈默神情暧昧。

谢岚强行解释,“我住校么,不太好随便出来。”

“那你别住了,我那还空着一间。”

滚。

机智如谢岚立刻岔开话题,转移矛盾。

“话说你认识高成哲么?”

“跟我鸟关系。”

他不屑一顾。

谢岚说:“他校篮球队的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京西往事

京西往事

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