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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项链可贵了,你就在那里看一下就是,不然拿出来弄坏了!”
说着那位个高一点的服务员眼神上下打量了一下我,意思很明显,就是觉得江浩到时候碰坏了赔不起,而且说完之后她还对江浩翻了个白眼,大概是嫌他吵到自己和同事聊天了。
面对这样的人,江浩自然没什么好脾气,声音沉肃的说道“我让你把这东西拿出来,你听不懂人话吗?”
这句话可以说是非常难听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不会惯着谁,那名女服务员也停下了和同事的笑闹,沉下脸向我这边看来,在她看来,我就是纯心来找事,找存在感的,以一五年的物价水平来说,那明晃晃的9999的价格摆在那里,这一条项链就比得上人家五十克的大金手镯了,自然都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就在她走过来的路上,她便已经打定了主意,就算是眼前找事的这人买得起这项链,她也断然不会卖给他,毕竟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她张姐做销售这么多年,还没被一个小角色这么打脸过。
江浩只见那服务员张姐慢慢的迈着风骚的步伐来到近前,头也不抬,眼睛一歪又翻了个白眼假模假样的说道“对不起先生,这个项链已经被许老板给订走了,所以不是我不给你拿出来看,而是拿出来弄坏了我不好和许老板交代。”
这个张姐一番话下来,软中带硬,根本和江浩平时看的装逼打脸小说完全不一样,本想反驳说为什么已经卖出去却还要放在柜台,却想到她总有其他理由来搪塞,心里不禁有些苦恼,自己也是真心想来买个项链,或许刚刚不要装逼说人家就没那么多屁事了,真真是阎王好惹小鬼难缠。
就在江浩烦恼是要换店买还是低头的时候,此时店里又进来了一个中年贵妇,她一身白色皮毛大衣,卷曲的贵妇头饰发型,两个亮色的大耳环更让她显得引人注目,反正她一进来店里便再不复之前的懒散,店员们一个个笑容满面精神抖擞,而我也成功的被大家忽略在一旁。
“许姐,怎么事还劳烦您亲自过来,有什么需要知会我们一生就是了。”
这张姐刚刚在我面前一副冰山似的表情,一到许姐面前却笑的比妈妈桑还要谄媚,江浩心里好一阵吐槽,但仔细瞧一眼这个许姐,却是越看越眼熟,好像似曾相识似的。
“小浩!”
倒是许姐眼尖,在那边嘀嘀咕咕交代了几声后,一抬眼就认出了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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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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